为深刻落实《京津冀药品监管协同发展2024年工作重点》要求,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地域药品监管协同发展,提升中医医疗器械审评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治理局、天津市药品监督治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治理局结合颁布《第二类中医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审评重点》(以下简称《审评重点》)。
《审评重点》由北京市医疗器械审评查抄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检验中心和河北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共同钻研并造订,结合京津冀地域中医医疗器械产业现实情况与发展需要,缜密萦绕中医理论与实际特点,对第二类中医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根基准则、同种类临床评价要乞来临床试验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划定,历经多轮会商与批改美满。
《审评重点》进一步规范了京津冀地域第二类中医医疗器械产品的临床评价工作。一方面,为注册申请人提供清澈领导,助力其精准筹备及撰写第二类中医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注册申报资料,提高申报效能。另一方面,为技术审评部门发展工作提供明确参考凭据,推动京津冀三地在第二类中医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审评尺度上的统一,提升审评工作的权威性。
今后,京津冀三地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审评重点》贯彻执行。同时,亲昵关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时总结经验,不休改进美满,为京津冀地域中医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营造优良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