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10日颁布《国度医保局 国度卫生健全委员会关于美满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造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美满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造,确保当选药品和耗材进院,同时明确优化查核方式,不搞“一刀怯妆。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实现约定采购量后,仍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当选药品和耗材。未实现约定采购量或非当选药品和耗材采购比例超过划定要求的,有关种类视为查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要产生沉大变动的药品、欠缺药、急急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种类优化查核,不搞“一刀怯妆。
好比,因纳入国度和本省份沉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产生公共卫滋事务、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动等,导致临床需要产生沉大变动、医疗机构未实现当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的,可不查核有关当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实现情况。
对于欠缺药、急急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种类,在查核合理优先使用当选药品的同时,要把保险供给作为沉要考量成分。
医疗机构采购备供企业的药品,以及价值低于当选药品且达到一致质量疗效的非当选药品或可代替药品,不纳入执行情况查核领域。
医疗机构反映当选药品出现供给问题的,经处所医保部门核实后,该医疗机构采购备供企业药品可直接视作采购当选药品,并享受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采购非当选药品的,相应的用量不计入集采执行情况查核领域。
让老苍生能买得到、用得上集采药品和耗材,是集采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通知要求,处地点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发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实现进院工作。激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与集采,方便人民就近采办当选药品。
据悉,新一批的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均将于近期开标。